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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制度建设与司法实践齐步共进,推动家事治理工作更具实效。一是源头治理举措更有效。围绕农村赡养、丧偶儿媳继承权等问题制发司法建议5份,回复率100%。靠前设立“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站”2个,联合党委政府创建“无讼村(社区)”2个,助力法庭辖区1名村民获评孝老爱亲类“中国好人”,2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户家庭获评县“文明家庭”。二是诉调对接机制更健全。联合县职能部门出台诉调对接工作意见,促推全链条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涉未案件“三审合一”、离婚纠纷“冷静期”、直接执行“三养”案件、回访帮扶等“一揽子”制度机制,实现纠纷“一站式”解决。三是案结事了效果更明显。追求涉婚姻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近三年帮助60余对涉诉夫妻和好如初,及时介入处理涉家暴纠纷34起,将维护妇女权益条款变为良好司法效果。注重案结事了而非“结案了事”,追踪已结家事案件300余件,及时帮助申请民政社会救助11次,主动关心帮助老幼群体200余人次,积极指导100余个家庭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开展志愿活动9次。
立足司法职能,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联动“调”处纠纷,以“包融共治”诉源治理品牌为指引构建多元解纷格局。一方面“政协+法院”多元解纷,释放政协委员参与解纷效能。将政协委员纳入解纷“朋友圈”,特邀参与婚姻家事纠纷调处,有效将政协委员联系群众优势与法院维护公平正义、指导调解优势相结合,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8月,自“政协+法院”美岱召人民法庭调解点设立以来,政协委员参与婚姻家事诉前调解案件26件,调解成功19件,成功率73.1%。另一方面联合多部门化解纠纷,调处群众关心的每一件“小案”。贯彻执行旗法院与旗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妇联联合制定的《关于家事纠纷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发挥法院促调解纷作用,逐步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纷止争格局。开云全站
1.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责成责任单位严肃处理。开云全站
2024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资助标准,每项资助60―80万元,立项后参照重大项目管理。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开云全站(撰稿:寇姬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