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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台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韩盛鹤 陈振海)“这个钢瓶已经过期,有安全隐患,不能再使用了。”近日,温岭市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餐饮商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商铺的液化气钢瓶已经过期。

店老板表示,很少留意液化气罐使用期限的问题,通常是当液化气用尽时,通过电话联系配送工进行换罐操作。

现场执法人员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两个液化气钢瓶都已超过有效期期限近3年,执法人员随即对负责人发放《调查(询问)通知书》,让其前往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

因该餐饮店的行为违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气瓶的行为,并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遂向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入户检查,旨在深入宣传用气安全知识,提醒经营户绷紧安全弦。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每一家餐饮商铺的钢瓶外观、阀门、软管情况,来确认钢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核查了钢瓶的登记信息及有效期情况。

执法人员介绍,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瓶体壁厚减薄,承压能力降低,继续使用可能会发生泄漏和爆炸,尤其是在居民家中或餐饮场所危险性极大。市民在使用前务必通过瓶身钢印或扫描二维码查询气瓶的检验以及充装情况,确保使用合格气瓶。如发现已经超过检验有效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液化气充装站将问题钢瓶收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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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韩盛鹤 陈振海)“这个钢瓶已经过期,有安全隐患,不能再使用了。”近日,温岭市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餐饮商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商铺的液化气钢瓶已经过期。

店老板表示,很少留意液化气罐使用期限的问题,通常是当液化气用尽时,通过电话联系配送工进行换罐操作。

现场执法人员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两个液化气钢瓶都已超过有效期期限近3年,执法人员随即对负责人发放《调查(询问)通知书》,让其前往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

因该餐饮店的行为违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气瓶的行为,并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遂向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入户检查,旨在深入宣传用气安全知识,提醒经营户绷紧安全弦。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每一家餐饮商铺的钢瓶外观、阀门、软管情况,来确认钢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核查了钢瓶的登记信息及有效期情况。

执法人员介绍,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瓶体壁厚减薄,承压能力降低,继续使用可能会发生泄漏和爆炸,尤其是在居民家中或餐饮场所危险性极大。市民在使用前务必通过瓶身钢印或扫描二维码查询气瓶的检验以及充装情况,确保使用合格气瓶。如发现已经超过检验有效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液化气充装站将问题钢瓶收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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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老板表示,很少留意液化气罐使用期限的问题,通常是当液化气用尽时,通过电话联系配送工进行换罐操作。

现场执法人员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两个液化气钢瓶都已超过有效期期限近3年,执法人员随即对负责人发放《调查(询问)通知书》,让其前往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

因该餐饮店的行为违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气瓶的行为,并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遂向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入户检查,旨在深入宣传用气安全知识,提醒经营户绷紧安全弦。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每一家餐饮商铺的钢瓶外观、阀门、软管情况,来确认钢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核查了钢瓶的登记信息及有效期情况。

执法人员介绍,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瓶体壁厚减薄,承压能力降低,继续使用可能会发生泄漏和爆炸,尤其是在居民家中或餐饮场所危险性极大。市民在使用前务必通过瓶身钢印或扫描二维码查询气瓶的检验以及充装情况,确保使用合格气瓶。如发现已经超过检验有效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液化气充装站将问题钢瓶收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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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老板表示,很少留意液化气罐使用期限的问题,通常是当液化气用尽时,通过电话联系配送工进行换罐操作。

现场执法人员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两个液化气钢瓶都已超过有效期期限近3年,执法人员随即对负责人发放《调查(询问)通知书》,让其前往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

因该餐饮店的行为违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气瓶的行为,并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遂向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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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介绍,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瓶体壁厚减薄,承压能力降低,继续使用可能会发生泄漏和爆炸,尤其是在居民家中或餐饮场所危险性极大。市民在使用前务必通过瓶身钢印或扫描二维码查询气瓶的检验以及充装情况,确保使用合格气瓶。如发现已经超过检验有效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液化气充装站将问题钢瓶收回处理。

江南·APP(撰稿:林娣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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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逄韵东LV8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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