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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七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两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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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运国际上海长护险高峰论坛以“全球视野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中国模式与新发展”为主题,由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指导,复旦大学长三角医疗保障研究中心和上海市医疗保险协会联合主办,旨在深入探讨中国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制度的建设模式及未来发展路径,分享国内外长护险政策制定及实施经验,为构建中国特色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