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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社区还注重法治队伍建设,大量吸收社区干部、妇联干部、党员、调解员、网格员、五好家庭等人员加入到“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社区现有“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6人,每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下20场,化解矛盾纠纷20多起。
要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清廉自守、廉洁从政、干净做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六条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6:4比例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5:5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6:4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7:3比例分担。地方负担的部分,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
答:学位法是新时代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贯彻落实学位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学位法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各地各学位授予单位,一要充分认识学位法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的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二要在法律施行前全面清理现有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凡与学位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程序和权限启动修订,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三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以及本地本单位学位工作实际,按照学位法的规定,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制定或者推动制定配套政策。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通过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位法的通知、组织修订相关政策文件、发布学位法名词释义、组织开展学位法贯彻实施相关培训等方式,持续推动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学位法正式施行后,各地各学位授予单位要严格按照学位法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学位相关工作,以法律实施的成效推动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促进创新发展,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