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APP

     

本文转自:台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韩盛鹤 陈振海)“这个钢瓶已经过期,有安全隐患,不能再使用了。”近日,温岭市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餐饮商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商铺的液化气钢瓶已经过期。

店老板表示,很少留意液化气罐使用期限的问题,通常是当液化气用尽时,通过电话联系配送工进行换罐操作。

现场执法人员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两个液化气钢瓶都已超过有效期期限近3年,执法人员随即对负责人发放《调查(询问)通知书》,让其前往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

因该餐饮店的行为违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气瓶的行为,并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遂向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入户检查,旨在深入宣传用气安全知识,提醒经营户绷紧安全弦。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每一家餐饮商铺的钢瓶外观、阀门、软管情况,来确认钢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核查了钢瓶的登记信息及有效期情况。

执法人员介绍,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瓶体壁厚减薄,承压能力降低,继续使用可能会发生泄漏和爆炸,尤其是在居民家中或餐饮场所危险性极大。市民在使用前务必通过瓶身钢印或扫描二维码查询气瓶的检验以及充装情况,确保使用合格气瓶。如发现已经超过检验有效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液化气充装站将问题钢瓶收回处理。

     

本文转自:台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韩盛鹤 陈振海)“这个钢瓶已经过期,有安全隐患,不能再使用了。”近日,温岭市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餐饮商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商铺的液化气钢瓶已经过期。

店老板表示,很少留意液化气罐使用期限的问题,通常是当液化气用尽时,通过电话联系配送工进行换罐操作。

现场执法人员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两个液化气钢瓶都已超过有效期期限近3年,执法人员随即对负责人发放《调查(询问)通知书》,让其前往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

因该餐饮店的行为违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气瓶的行为,并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遂向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入户检查,旨在深入宣传用气安全知识,提醒经营户绷紧安全弦。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每一家餐饮商铺的钢瓶外观、阀门、软管情况,来确认钢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核查了钢瓶的登记信息及有效期情况。

执法人员介绍,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瓶体壁厚减薄,承压能力降低,继续使用可能会发生泄漏和爆炸,尤其是在居民家中或餐饮场所危险性极大。市民在使用前务必通过瓶身钢印或扫描二维码查询气瓶的检验以及充装情况,确保使用合格气瓶。如发现已经超过检验有效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液化气充装站将问题钢瓶收回处理。

江南·APP

 

江南·APP

     

本文转自:台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韩盛鹤 陈振海)“这个钢瓶已经过期,有安全隐患,不能再使用了。”近日,温岭市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餐饮商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商铺的液化气钢瓶已经过期。

店老板表示,很少留意液化气罐使用期限的问题,通常是当液化气用尽时,通过电话联系配送工进行换罐操作。

现场执法人员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两个液化气钢瓶都已超过有效期期限近3年,执法人员随即对负责人发放《调查(询问)通知书》,让其前往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

因该餐饮店的行为违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气瓶的行为,并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遂向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入户检查,旨在深入宣传用气安全知识,提醒经营户绷紧安全弦。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每一家餐饮商铺的钢瓶外观、阀门、软管情况,来确认钢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核查了钢瓶的登记信息及有效期情况。

执法人员介绍,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瓶体壁厚减薄,承压能力降低,继续使用可能会发生泄漏和爆炸,尤其是在居民家中或餐饮场所危险性极大。市民在使用前务必通过瓶身钢印或扫描二维码查询气瓶的检验以及充装情况,确保使用合格气瓶。如发现已经超过检验有效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液化气充装站将问题钢瓶收回处理。

江南·APP

 

     

本文转自:台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韩盛鹤 陈振海)“这个钢瓶已经过期,有安全隐患,不能再使用了。”近日,温岭市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餐饮商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商铺的液化气钢瓶已经过期。

店老板表示,很少留意液化气罐使用期限的问题,通常是当液化气用尽时,通过电话联系配送工进行换罐操作。

现场执法人员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两个液化气钢瓶都已超过有效期期限近3年,执法人员随即对负责人发放《调查(询问)通知书》,让其前往泽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

因该餐饮店的行为违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气瓶的行为,并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遂向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入户检查,旨在深入宣传用气安全知识,提醒经营户绷紧安全弦。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每一家餐饮商铺的钢瓶外观、阀门、软管情况,来确认钢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核查了钢瓶的登记信息及有效期情况。

执法人员介绍,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瓶体壁厚减薄,承压能力降低,继续使用可能会发生泄漏和爆炸,尤其是在居民家中或餐饮场所危险性极大。市民在使用前务必通过瓶身钢印或扫描二维码查询气瓶的检验以及充装情况,确保使用合格气瓶。如发现已经超过检验有效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液化气充装站将问题钢瓶收回处理。

江南·APP(撰稿:毛巧茂)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46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1275回复 8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长孙芸枝LV2六年级
      2楼
      乌克兰反对派政治家称和谈在泽连斯基非法在位的情况下变得不可能
      2024/06/03   来自吕梁市
      3回复
    • 宇文姣竹LV4大学四年级
      3楼
      英国核泄漏,掩盖了三年
      2024/06/03   来自文山市
      6回复
    • 杭烁星LV9幼儿园
      4楼
      程丽华当选重庆市政协主席
      2024/06/03   来自岳阳市
      8回复
    • 邓咏豪LV4大学三年级
      5楼
      博物馆面临数字鸿沟(环球走笔)
      2024/06/03   来自同江市
      6回复
    • 司马昌璧LV0大学三年级
      6楼
      对话|菲鹏生物何志强:变异毒株对新冠检测影响几何
      2024/06/03   来自济源市
      2回复
    • 顾永凡LV7大学四年级
      7楼
      男子花2.3万买保时捷车标非法上路被拘10天 网友:这波秀操作溜
      2024/06/03   来自安顺市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大雾黄色预警!渤海黄海等海域将有能见度不足1公里的大雾#

      颜安聪

      2
    • #“超级春天市集”开幕 文创活动打造春日盛宴#

      舒睿筠

      8
    • #金义安:桃李满天下的山水画家#

      屈旭欣

      2
    • #中基协要求私募就专职员工不足5人或高管缺位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伊融枝

      1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江南·APP

    免费下载江南·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