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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期所开展“稳价订单”钢材类项目29个,参与企业10家,覆盖钢铁产业链上下游;开展“稳价订单”能源化工项目15个,参与企业10家,均为行业内有影响力的能化生产加工企业。为降低实体企业套保成本,上期所共投入权利金补贴资金超过1200万元,期货服务实体企业,已落到实处。
人民网发文关注“五一”假期的“研学热”现象。报道称,探索未知寓教于乐,研学游成文旅新亮点。随着天气逐渐转暖,研学游的热度一路攀升。这个“五一”假期,在安徽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众多师生汇聚于此,开启一场别开生面的“考古课堂”,同学们亲手体验“文物”修复,深入感受考古工作者的日常;在甘肃省敦煌阳关景区,研学团在欣赏壮美自然风光之余,还通过参加沉浸式体验项目,深入了解阳关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在游玩中增长知识、拓宽视野。江南全站app
【裁判结果】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认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判断违法行为是否可以适用“首违不罚”,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本案中,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江西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初次违法情形。同时,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首违不罚”适用问题和环保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主动征求江西省环保主管部门的专业意见,在得到江西省环保主管部门的回复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江西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和危害后果以及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原则,认为本案可以适用行政处罚法修订后确立的“首违不罚”制度。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向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发送司法建议函,建议其自行撤销对江西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或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经会议讨论研究后采纳了法院意见,表示将依法对江西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新作出处理,江西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撤回起诉。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8日作出(2022)赣09行初28号行政裁定书,准许江西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该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江南全站app
【提级管辖情况】截至2022年1月24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万州某教育培训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72件,涉案总标的为2507654元,另有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北区、江北区等区人民法院受理多起同类案件。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认为该系列案件涉及“双减”政策实施下合同效力的认定、公司人格混同等法律适用问题,为新类型案件且案情疑难复杂,涉及类案裁判标准的确定,遂从系列案件中选定沈某某一案作为示范案件报请提级审理,并将其余71件案件纳入平行案件进行规范化管理。2022年2月11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沈某某一案提级审理,并将该案确定为示范案件公开审理。江南全站app(撰稿:何薇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