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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0日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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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乔澜育

地区: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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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足球裁判如何“晋级”世界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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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某区人社部门未查明某教育公司已注销登记及该公司实际义务承受人情况,未将该公司的实际义务承受人列为被执行人,存在错误认定被执行主体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相关问题”之规定,某区法院未查明某教育公司已注销即以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当。2023年6月15日,就上述问题,区检察院向区人社部门及区法院分别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区人社部门依法向区法院申请变更某教育公司的原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建议其今后查明企业的存续状况,准确认定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时将涉案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档案及其他证明材料附送法院;建议区法院依法准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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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搜索县检察院审查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第13条的规定,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的案件应当自行移送立案执行,县法院未立案执行,存在怠于履职行为。同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政处理决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县法院以县人社局申请主体不适格裁定驳回执行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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