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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改判和国家赔偿,在国内外均产生重大影响。本案涉及再审改判无罪,受害人死亡。人民法院本着充分保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的精神,认真研判并充分考虑受害人死亡给其家属造成的巨大精神痛苦等情况,从优确定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生前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并予以赔偿的整体方案。此案通过对受害人家属给予充分救济,既表达了对逝者的哀悼和对生者的抚慰,也体现了国家对刑事冤错案件零容忍及有错必纠的坚定决心。
公安部党委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5月15日在京召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交流研讨心得体会。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kok全站首页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规定,早在2014年,教育部开始推进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2019年,我国开始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然而部分地区部分学校依然存在违规招生问题,破坏了教育公平,整治“掐尖”也正是此次专项行动要攻克的难点之一。所谓“掐尖”,也就是“点招”,是指个别学校通过各种违规手段,先于派位入学之前就锁定并招收尖子生,以此来与普通学校拉开生源质量的差距。kok全站首页
一是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关系。法律体系包括众多部门法,一部法律包含若干条文,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法条与法条之间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有机联系的整体。从部门法角度看,适用一个法律条文,往往意味着适用一部法律。一个法律条文必须放在整部法律中进行理解适用。以刑法为例,准确适用既要看分则,也要看总则。比如,刑法分则第264条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2年内盗窃3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某人散步时先后3次将他人养殖在单位门口的16盆多肉植物盆栽拿回家,被发现后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盗窃事实,并将所盗物品交还。经鉴定,盗窃的植物价值98元。检察机关依法决定不批捕,因为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其中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没有社会危害性或者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刑事法律所规制程度的行为就不是犯罪。办理此类案件,就要注意刑法总则与分则的统一,把社会危害性与事实情节、主观恶性等综合衡量。kok全站首页(撰稿:奚美伊)